陈履生:美术评论之是非状态(8/15)
有好坏、有对错的评论是客观存在。
有好坏、有对错的评论就难免滋生是非。
但评论和是非不是一回事。
对于这一不可避免的是非问题,实际上是新时代的产物。
评论产生于评论家对人和事以及作品的看法,其中难免有偏差;
话语还有口气的轻重;
如果基于学术讨论,或者由此反批评,是正常不过的。
可是,如今不是如此。
产生是非的根本是人;
人有着千差万别。
一方面是被评论者的素养;
另一方面是社会接受评论的宽容度。
前者所表现出的美术家接受评论的素养,在当下是普遍的欠缺。
只能听好的,哪怕只是文章的最后有几句——假如……如果……那么,可能会更好,或未来不可限量等,都不容存在,都要删去。
社会的接受就更复杂。
说某位美术官员,单位出面阻击;
说老师,学生群体上阵;
哪怕是说朋友,总有几个哥们儿吧。
如此,想不演化为是非都很难。
如今美术评论所表现出的是非状态,呈现出了当下美术评论工作中存在着很多前所未有的问题。
包括原本属于在学术范围之内对评论言辞的不同见解,都有可能诉诸于法律,还出现了国际官司。
这种原本属于专业的问题,现在却寄希望属于美术外行的法官用慧眼来判断具体评论的是与非,这是新时代中出现的一个特别的现象。
这种是非状态让很多评论家望而生畏,使得许多评论家举步不前,因为这里面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。
评论到何种程度是属于学术的范围?
评论到何种程度是侵犯他人的名誉?
对于评论家来说是很难把握的。
只要不是恶意,只要不是故意,在学术范围之内的评论应该是一种正常的不同见解。
然而,社会的宽容度,尤其是被评论者的素养,正在考验着社会对于评论工作接受的程度。
有了是非,往往就成了胡搅蛮缠的有理说不清。
即使法院判了,还有不服的。
2003年,广州美院教师苏坚因为在广东美术馆看到2件行为艺术的表演觉得"恶心""不适"而把广东美术馆告上法庭,认为其展出的作品《十二平方米》及《洗手间》有大量裸露、色情、淫秽内容和下流动作,令其感到恶心、愤怒、痛苦,已严重侵犯其身心健康权。后来法庭作出一审判决,驳回苏坚的全部诉讼请求;苏坚不服,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。最终,广州市中级法院宣判广东美术馆不构成侵权。
2001年,赵养科以华山景区东门巨石石刻“华山”二字著作权告华山旅游公司,这两个字是1994年旅游局的人刻上去的,一直没有署名。法院调解后,华山旅游同意向赵养科支付六千使用费,并在石刻下属上其名字。
2005,茹桂将赵养科和华山旅游告上了法庭。2006年三月,经渭南市中级法院核查,“华山”著作权归茹桂所有,判赵养科向茹桂道歉,并赔偿相应损失。
不服判决的赵养科随即向陕西省高级法院上诉,并出示挂历题词等证据证明自己的著作权。法院验证后,于2006年9月判决赵养科胜诉。
茹桂再次向陕西高法上诉,并提供了三组新证据。
2008年8月1号,陕西高级法院宣判了茹桂和赵养科“华山”二字归属权案,判决书有28页厚,读了一个多小时,最终判决“华山”石刻署名由“赵养科”改为“茹桂”;赵养科登报致歉,并赔偿茹桂七千余元的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失费。
The End
临时闭馆通知
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7月31日(星期六)起,扬中市陈履生博物馆群临时关闭,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。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 陈履生博物馆群2021年7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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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视频】陈履生博物馆群
陈履生:当代之当代 ——深圳美术馆 2021 年当代艺术邀请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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